暗夜的清誉

夏广寒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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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将我抱紧,唇贴上我的眼睛,有一点热热的东西,烫得我好舒服。然后,哑哑的说一句:“我的小月牙儿!”声音里有我不熟悉的亲昵。

    我微微动了动眼皮,东方暗夜退开,看着我,甜蜜的微笑……让人有一种愿意为之沉沦的魅力。

    我努力,掀唇,及其认真的对他水:“明月。”我发不出声音,但我能用唇形慢慢表达我的意思:“我,叫,明,月!”

    月牙儿已经死了!死了就是不存在了!

    不管我以前怎么样,我现在叫明月,我会重新开局我的人生!希望,这一次会有所长进!

    我一定要牢牢的记住,这是我的人生,我自己的人生!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人生!

    我要做所有我想做的事,好事坏事蠢事一次做个饱足!反正至大不过一个死,死也死过了,没生命可怕的。活着,就要好好的活!

    东方暗夜似乎明白,点头,喊我:“明月。”

    我的眸子慢慢移向君无邪,他亲切的问候:“明月妹妹,感觉如何。”

    眸子慢慢移向这世界,蓝天白云清风太阳……复活的感觉,其实也不错。

    我的伤不重,说来好笑,其实人们往往都是对别人比较残忍,对自己总是留情了又留情。我要是割得是别人的手腕,估计没这么容易被就过来吧。

    不过这样也好,我不喜欢虚弱的感觉,我喜欢力量,喜欢强大的力量。

    没有再见到燕悍离了,一路沉默,我跟着东方暗夜顺利的回到了京城。

    我不太喜欢笑了,也不用再假装贝齿一样的天真善良,只是沉默,只有沉默。

    并不痛苦,也不觉得多悲伤,我似已用最决绝的方式一次性大发泄,然后,就似没有过这事一样,平和了。

    不去想那些了。

    无论如何,我没有做对不起……的事!如果事情重新发生,我还会这么做,我认为我的决定没错,也早就对这结果有所觉悟,所以,我没有必要痛苦下去。

    可是也不会幸福,就像有一个鬼,凭空伸出一只手学粼粼挖去了我的心。让我,暂时性没有了类似于幸福和痛楚的感觉。甚至于,连麻木也不是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属于什么,是不是上天收到我的祈祷,吧我变成了一株类似植物或者石头一样坚硬的人。我不知道。

    一路东方暗夜会时时抱我亲我和我低语,比平时有耐心十倍,却无论如何,都从不和我做那件事,我想秋七少说的是真话。

    吸阴补阳!

    恶心的东西!

    再怎么补,大刀挥下还不是人头落地。

    唇角弯出一个嘲弄,然后,那一点嘲弄的心情,也随水泡一样,卟得灭了。

    我的眸光,不经意间扫到了一所府门,上面写着二个大字:“离宫”!唔,我们已经回到京城了吗?真快啊!

    马车很快经过一些看着眼熟的街道,然后再一次飘进了东方王府。

    格局很烂。冷眼旁睇,想象中以前的样子,到处给父王大人格成一小间一小间的鸡笼子一样。虽然一件件看似精致,粗眼一看就只是小家子气,没意思。怪不得东方暗夜到后,打掉不少墙,这样一处处屋子单单只用树围着,活着什么都没有,更好!

    虽然还是什么都不想说,但自己会在脑子里清楚地知道这些东西给我的感觉。不用特别的蒙着眼,捂着耳朵看不见听不见不论红尘装仙子,这感觉,也不坏。

    东方暗夜将车子向初月宫的方向驶过去,我制止住了,第一次在东方暗夜面前如此任性的坚持自己的近乎无理的要求:“我要住在父王大人的荣宫!”我不知道荣宫现在叫什么,住着什么人,可是,我要住在那里!

    东方暗夜停了一会儿,我想他一定有些惊讶,或者有些为难。停了一会儿,他淡淡道:“我会安排的。”

    车子继续向初月宫的方向行驶,我转了身跳下正在行驶的车子。你爱去哪尼去吧,我不去!我要去荣宫!我不接受什么拖延接口妥协,我的人生里,没那些东西!

    “明月!”身后传来一句不可置信的清喝。马车停了,东方暗夜终于移动他高贵的架子前来俯就。

    “荣宫那里现在不是很方便!”东方暗夜沉声解释道,这对于他已算是交了底了吧。对于以前的小月牙儿来说,根本不用他吧话说到这个地步,可是对于现在的明月来说,这样做,还不够!

    我定定地看着他,睁大眼,对视,慢慢地重复一次:“我要住离宫。”这是我作为明月的第一个想法,我不打算为任何人改变它。

    东方暗夜转了脸对娃娃脸吩咐:“你去那边安排一下,今天晚上郡主要住月宫。”

    月宫!离宫!我看了看他,站在那里不动。不想被东方暗夜模棱两可不肯定的句子所骗了。

    东方暗夜摇头,唇际流露若有似无的轻笑:“固执了,也变得不聪明了。这里,早就没有荣宫了。”

    聪明是缺点,使用需谨慎!

    我笑笑,不聪明的人比较可爱。可惜,我不够蠢!

    先回初月宫吃饭,有一绿衣女子正在摆桌子,回眸,看到我,惊喜跑过来,不顾着东方暗夜的眼神,拉着我道:“月主子……”声音先哽咽了!

    我抬眸,看着含笑,多日不见了。恍如隔世呢,这样就红了眼圈,弄得生死离别一样,她的心里,其实多多少少对我是有感情的吧!

    人和人之间,就可以了,我又何必强求这种纯粹与可笑的唯一呢?谁也不能和谁永远在一起形影不离!谁也不能代替谁过一生。

    微微笑一下:“含笑姐姐,有做红烧肉嘛?”我想吃。“还有水泡小萝卜条。”

    含笑一叠声笑着:“有,不止这样,你平时喜欢的,都做了。”

    东方暗夜随我就坐,我吃了二口,笑道:“把这做红烧肉的厨子请来,我想见见他。”我的口味不算高贵,但我要求要极地道的手艺。这二样其实很考究细功差一点,也就差得千里万里了!要红烧肉味道入得浓且真正做到一点也不腻,根本不是一件容易事,只我们家这个厨子才做得出。可幸,这宫里的主人换了一次,这厨子没换过。有时候,我欣赏一个人的手艺,能品味到别人都不了解的深切,但,我并不打算认识他,只因为我随时准备失去他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我想认识他,并且,在我愿意且有能力的时候,永远留着他替我服务。

    含笑奇怪的看了看东方暗夜,得到他点头后,才道:“是一个呆妇,好似原是这府里的使女,那天又是杀人又是抄家的,她被吓得躲进厨灶里了,等二天后有人生火做饭,才把她拉了出来,后来细细拷问了几次,真的是呆的,小王爷留下来赏给厨房的阿三当老婆了。结果无意中发现做的一手好肉,也怪只这肉能做得好,别的,哪怕是炒个白菜也是不能得。”

    我笑嘻嘻的重复道:“我要见她。”累,我就没东方暗夜有威风,他只要一个眼神,不管熟人陌生人都会立刻俯首贴耳的听指挥。我啥时才能练成他那样。

    含笑看着我的笑模样,立刻退下去,我和东方暗夜继续用餐。

    我把彼子放出来,弄了个干净盆子挑了最好的肉给它。那种真正的五层五花肉,它牙口特别号,可我不爱给它吃骨头,这样练下去,它就不可爱,太恐怖了。我对于它天性的能力不感兴趣,我只想让它过的幸福。天天吃好吃的,睡得饱足。呵呵……对了,天性天真可爱善良不残忍的东西才能幸福。

    彼子天性就是天真可爱,善良这东西好似不太关它事。我要想个法子让它不残忍!我要用这种方式爱它,宠它,对它好!

    一边看它吃,一边和东方暗夜研究:“你说给彼子带个嘴套子要用什么材料比较好?”

    东方暗夜一向沉着,现在大概是准备适应我的天外飞仙的奇怪问题吧,按我的话研究下去:“一般用皮套子又轻软又舒适,不过现在天气还有些热,怕捂汗。用金银线穿了小玉块应该不错。”

    我点头,这主意真好。“暗夜各个,你叫人替我各做二套子来试用。”一边挟了一大筷子的肉,吃的眉眼弯弯。

    活着,能吃能喝能睡,亦还是有些小小幸福。

    不多时含笑领进来一个女人,真正的衩衣布裙,我看着她身上的衣服陷入沉思,我出门的时候也见过穷人啊,就没见过穿成这样的。

    那是什么布,粗糙且跳纱严重,但却又染了极鲜艳的花色,红的黄的绿的一大块一大块极有生命力的晕开在这团破布上,色泽也厚薄不均。看起来就象是……一块染了色的抹布。

    脸上,亦如此。

    如打翻了胭脂盒子一样,那些粉脂眉青都污成一团,亦看不出她本来面目,只是细细定定的看,人长得并不如何难看,皮肤也好。

    “三娘子,快给主子问好。”含笑在一边教导她。

    她看到人,愣愣的,也并没有做出如何疯形疯状来。就算是疯的,也是个文疯子。

    她即不回问好,我自然不会难为她,只是笑:“你做的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,我想谢谢你,给我带来的快乐。”

    她的眼神是茫然的,二只眼,似不能聚成一道真正的凝视,亦不喜欢,也不伤心,似这世界与她完全的失去了联系,不,有联系,至少,还有红烧肉!怪不得做得那样的好。因为她的一心一意!

    世上,多难得的就是一心一意吧。

    我不想她在这受罪,一个装疯的人在东方暗夜的眼皮子下面呆着是很难受的。挥了挥手,让她走。

    东方暗夜问我:“你以前,认识她吗?”

    摇头,完全不认识她的人,但我从小便认识她的红烧肉,这,算不算是一种更深刻的认识?我知道她为人很专注,应该做的程序一次也不会少,能这么稳定的保持一道菜的品质,无论什么时候都在极佳的水准之上,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出的。而且……

    吃完饭,东方暗夜有事忙去了。他永远有那么多公务要处理,却仍是花了那么多时间来陪我管我理我。嗯,如果我和他的公务毫无关系,估计我是无法能得到他这样的垂青的。

    我,喜欢他,但,不会去爱他了!

    我关起一扇门,给自己留了一盏灯,以后,再喜欢别的人,也不过和爱彼子一样,别人,都是随时能被我牺牲掉的人,生命里人来人往,谁,都可以是一个过客,我不需要人长住在我的心里。

    到了晚间,东方暗夜守约,让含笑带我去月宫。

    月宫和以前基本没有变样子。仍是那样华丽的空洞。似这屋子本身就有一个极幽暗的灵魂,等着把住进去的人整个吞噬掉。

    卧室好大,描朱涂金的床更是大得没有道理。这床上能同时睡上十几个人还绰绰有余,四周的高高低低的华美烛台,兽形香炉显示出曾经的糜烂夜的生活。

    我穿着鞋子爬上去,童年时我一直想这样做,狠狠地用我的脏鞋底踩烂这些刺目的红与金。我知道这很孩子气很蠢很没意思,可问题是我真的一直想这么干,却一直不得不克制自己的不良意愿。我在床上跳,踩被子,踢枕头,又蹦又闹,回眸,看含笑张大嘴,眼睛都要瞪出眶子里来了,呵呵……